ST京机(000821):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2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10月22日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认为《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6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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