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红制药(002550):千红制药: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6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7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宁敖先生、任胜祥先生、高玉玉女士、刘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王耀方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85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 A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获得通过。 2、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0,000,000张。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获得通过。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获得通过。 4、可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6年【10】月【27】日至2032年【10】月【26】日。 (2)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10%、第二年为0.30%、第三年为0.60%、第四年为1.00%、第五年为1.50%、第六年为2.00%。 (3)债券到期赎回: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到期赎回价格为110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4)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年单利计息和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每年根据债券余额支付一次利息,最后一期利息随尚未偿还的本金余额一起支付。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年利息额; B: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5)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4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6)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11】月【2】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7)信用评级: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信用等级为AA。 (8)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9)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获得通过。 5、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10】月【27】日(T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获得通过。 6、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6】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获得通过。 7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千红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0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千红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千红制药”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0.7925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7925张可转债。发行人现有A股股本1,279,800,000股,剔除发行人回购专户库存股18,000,000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A股股本为1,261,800,0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9,999,765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77%。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550”,配售简称为“千红配债”,优先认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张(100元),超出1张必须是1张的整数倍。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若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认购量获配千红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网上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072550”,申购简称为“千红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如果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为准。 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获得通过。 8、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获得通过。 9、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千红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千红转债将于上市首日开始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获得通过。 10、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基数为100,000.00万元,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0,0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获得通过。 11、上市安排 发行人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尽快向深交所申请上市,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获得通过。 12、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P÷(1+n); 1 0 配股:P=(P+A×k)÷(1+k); 1 0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P-D; 1 0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P-D+A×k)÷(1+n+k) 1 0 其中:P为调整后转股价,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1 0 率,k为该次配股率,A为该次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届时将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获得通过。 13、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为转股数量,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获得通过。 14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披露修正幅度、转股价格修正的起始时间(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信息。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9 0 0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该项获得通过。 15、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00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当期应计利息; B: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获得通过。 16、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在同一计息年度内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获得通过。 17、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获得通过。 18、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6年10月23日的《证券时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2026年10月23日的《证券时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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