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美谷(000615):新增诉讼事项

时间:2026年10月22日 21:41:50 中财网
原标题:*ST美谷:关于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6-100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 11,075.22
、涉案金额:约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告”)本期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樊城区法院”)送达的传票和举证通知书,具体诉讼情况如下:
1、案由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受理法院: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26)鄂0606民初9982号2、案件原告和被告
原告: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
第三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襄阳樊城区汉江新动能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确认原告对被告享有的普通债权为人民币8,440,327.20元(往来款),有财产担保的债权102,293,320.92元(代偿款),以上合计110,733,648.12(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往来款利息:按年利率7%,自款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至2026年1月4日止(利息计算详见附件),合计18,534.95元。

(3)请求判令被告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4、案件背景情况
根据原告起诉状,本次诉讼案件背景为: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4日作出(2025)鄂0606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被告重整一案;于2026年1月5日作出(2026)鄂0606破2号《决定书》,指定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被告管理人);于2026年4月13日作出(2026)鄂0606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京汉绿创襄阳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北金环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金环生物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奥美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于2026年4月29日指定被告管理人担任上述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原告已在指定期限内向被告管理人依法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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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款相关债权
2026年7月20日,被告管理人向原告出具《债权初审认定结果通知书》,对原告申报的往来款的债权不予确认。

(2)代偿款相关债权
2026年8月4日,被告管理人向原告出具《债权初审认定结果通知书》,对原告申报的代偿款的债权不予确认。原告认为,原告作为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且基于其代偿行为取得该部分代偿款所对应的担保物权,即对担保物的优先受偿权。

上述具体内容以《民事起诉状》的原文内容为准。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及已披露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届时的实际案件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对公司本期业绩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案件审理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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