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002242):转让杭州泰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

时间:2026年10月22日 21:41:46 中财网
原标题:九阳股份:关于转让杭州泰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杭州泰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转让方”)拟以 6,000万元的对价向浙江中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思”或“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杭州泰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泰美”或“标的公司”)3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 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杭州泰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工商变更所需各类文件、代表公司与各主管部门沟通并提交必要资料、在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情况下与受让方协商一致以终止本次交易以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授权期限直至本次交易全部工作完成之日或终止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10月 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公告编号为 2026-034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受让方名称:浙江中思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7070782X5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
5,200
注册地:杭州市下城区德胜东村
31-3-302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533号蔚蓝国际二号楼504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塑料制品,化工产品,金属材料,石材,钢材,制冷设备,百货,农产品(除食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工艺美术品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与技术成果转让,计算;
机网络工程承包,商务咨询(除商品中介);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主要股东:陈刚持股 、宣逸洁持股
90% 10%
实际控制人:陈刚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年 月 日(未经审计) 2025 12 31
资产总额242,892,208.59
负债总额137,447,783.34
净资产105,444,425.25
项目年度(未经审计) 2025
营业收入0
净利润-3,634.77
经核查,该受让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该受让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保障措施,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履约风险进行了审慎评估,认为受让方具备本次交易的履约能力和付款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概况
企业名称:杭州泰美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16970516248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 年 月日
2009 11 4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泰美国际大厦幢 室
1 307-1
主要办公地: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金沙大道836号泰美国际大厦1幢201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标的为杭州泰美的股权。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杭州泰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核查,浙江中思和杭州泰美的法定代表人陈刚因个人原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事项仅涉及自然人陈刚。公司已就该事项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核查,并据此对本次交易的具体付款安排及履约保障措施已作审慎评估。鉴于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万元中, 万元拟通过债权债务清偿方式结算,剩余6,000 5,700
万元由杭州泰美按照协议约定代浙江中思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涉及的300
实际现金支付金额较小,相关履约及收款风险总体可控,具体详见下方“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履约进展,并按照协议约定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交易前后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权结构 
名称持股比例名称持股比例
浙江中思实业有限公司70%浙江中思实业有限公司100%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30%  
合计100%合计100%
(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杭州泰美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年月 日 2026 9 30 (未经审计)年 月 日 2025 12 31 (经审计)
资产总额183,141,844.43186,810,368.72
负债总额7,417,386.477,370,161.17
应收账款总额81,325,166.2881,325,166.2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 括担保、诉讼、仲裁事项)--
净资产175,724,457.96179,440,207.55
项目年月 月 2026 1 -9 (未经审计)年度 2025 (经审计)
营业收入1,216,932.384,943,606.89
营业利润-3,715,749.59-1,879,812.12
净利润-3,715,749.59-1,958,101.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3,621,175.115,351,931.33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是双方综合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标的公司发展前景、行业未来趋势等综合因素,本着自愿、平等、公允、合法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转让方/甲方: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浙江中思实业有限公司
/
标的公司:杭州泰美
(二)股权转让计划
在本次股权转让中,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标的公司 的股权,乙方同意受30%
让该部分标的公司股权。

(三)付款及交割安排
因前期资产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九阳小家电”)于 年与杭州泰美签订《资产买卖协议》,购买杭州泰美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2018
发区金沙大道836号泰美国际大厦的相关房产,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1,70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九阳小家电已支付人民币 万元,尚有人民币 万元购房款未支付,不存在逾期6,000 5,700
情形,亦不涉及利息支付。上述应付款项余额为人民币 万元。

5,700
经相关各方一致协商同意,公司、浙江中思、九阳小家电及杭州泰美拟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对浙江中思享有的 万元股权转让款债权转5,700
让给九阳小家电;杭州泰美将对九阳小家电享有的5,700万元购房款债权转让给浙江中思,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完毕;九阳小家电与浙江中思互负的5,700
万元债务相互抵销。抵销完成后,视为浙江中思已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万元股5,700
权转让价款,九阳小家电应付杭州泰美的人民币 万元款项亦相应清偿完毕,5,700
相关款项不发生实际资金划转。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万元由杭州泰美按300
照协议约定代浙江中思向公司支付。

(四)工商变更等外部手续
双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相应的工商变更在协议生效后的 个工作日内完60
成。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转让与受让双方签署后生效。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引致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违约1
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标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金金额的。

20%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2
还应向受到损失的一方赔偿其全部的损失。

五、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而新增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聚焦主营业务领域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股东长期利益。本次转让标的股权所得款项主要用于支持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本次交易可实现的投资收益约人民币1,374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其中人民币 万元拟通过债权债务清偿方式结算,不发生实际资金6,000 5,700
划转,剩余人民币 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安排系交易各方结合现有债权300
债务关系协商确定,公司已结合对方的财务状况、发展前景及相关协议约定,对本次交易的履约风险进行审慎评估,且本次交易涉及的实际现金支付金额较小,交易价款的收取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将持续关注受让方的履约情况,并按照协议约定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4、杭州泰美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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