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688608):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2023 > <2023 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2023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继雄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2023 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8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1)。 4、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8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6、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9、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 2025 4 24 、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2、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3、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14、2026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24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及/或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为: P=(P-V)/(1+n)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0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授予)=(44.91-1.4)/(1+0.4)≈31.08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0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2,922,770×(1+0.4)≈4,091,878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数量=337,914×(1+0.4)≈473,080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1 、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 2023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5 、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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