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60071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之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之核查意见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集团”或“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2026年69 20 2026 5 月 日开市起停牌,停牌前 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计算的时间区间为 年月12日至2026年6月8日,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6年5月11日)。天津港股票(代码:600717.SH)、上证综合指数(代码:000001.SH)以及万得港口行业指数(886031.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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