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600717):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审计报告
原标题:天津港: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审计报告 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1-3 公司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 1-2 — 利润表 3 — 现金流量表 4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7 — 财务报表附注 8-73
二集司管理层(以下简称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二集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二集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二集司治理层(以下简称 治理层)负责监督二集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 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二集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二集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 2019年8月28日,注册资本为 300,000.00万元,公司股东为天津港( 集团 )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00%。2025年 7 月 21 日,本公司取得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118MA06RUMCXF 的《营业执照》。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燕赵大厦1-1701-A-97,注册地址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临海路1772号,法定代表人为任伟。 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港口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集装箱维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货运港口行业,主要从事码头装卸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于2026年10月13日批准对外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2026年6月30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以及前瞻性信息。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8.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7.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9.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7.(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0. 存货 (1)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 存货的类别 本公司的存货是指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库存商品、材料、燃料及备件等。 ②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③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采用永续盘存法。 ④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性摊销法。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11.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在建工程按照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在建工程成本按各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竣工决算或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估价结转固定资产,并停止利息资本化。 13.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在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暂停资本化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的,则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 本公司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5)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内,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化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金额。 14. 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无形资产于取得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并于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a.土地使用权按照规定的使用期限或企业经营期限摊销。 b.软件按照合同和法律规定的使用年限摊销,没有合同和法律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5-10年摊销。 c.其他无形资产按照合同和法律规定的使用年限摊销,没有合同和法律规定使用年限的,在预计使用寿命期限内摊销。 ③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详见“本附注三 、15.长期资产减值”。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①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和研究的阶段。研究阶段的特点在于计划性和探索性。 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的阶段。开发阶段的特点在于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本公司将有关支出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15. 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除存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有证据表明资产被闲置、有终止使用计划或市价大幅下跌、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需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先按照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商誉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6. 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17.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①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②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负债或净资产。 18. 预计负债 本公司在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③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19.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a.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b.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c.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本公司对于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的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a.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b.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c.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d.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e.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对于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贸易类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贸易类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因此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应付客户对价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 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②具体方法 本公司下列类型的业务,相应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装卸业务收入及其他收入于提供服务时确认; 各类货物的堆存业务收入于堆存期间内按时间段确认; 20.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2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②对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能同时满足: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本公司对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 ②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③对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4)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2.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本公司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 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 本公司经营租出自有的港务设施、库场设施、房屋建筑物等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当租赁发生变更时,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并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作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相关资产。本公司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长期应收款,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收取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企业投资经营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采用一次核准、分批次(如码头、泊位、航站楼、跑道、路段、发电机组等)建设的,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每一批次为单位计算所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本公司 2024年至2026年适用应纳税所得额减半优惠。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境外单位从事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业务经停我国机场、码头、车站、领空、内河、海域时,纳税人向其提供的航空地面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站场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属于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物流辅助服务,免征增值税;本公司 2024年至2025年度适用该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本公司2026年1-6月对于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跨境应税行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 预付款项账龄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 固定资产情况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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