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隆股份(00287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10月22日 20:56:34 中财网
原标题:伟隆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的情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满足《激励计划》等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5年营业收入目标值:65,100.00万元;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26)第000355号审计报告,2025年年度营业收入为66,987.44万元,本期限售股份解锁比例为100%。

4、依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绩效考核办法对全体激励对象所属部门在考核年度内进行了工作绩效考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考核结果予以审核,确认2025年度本期除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合格,可以申请解除当期80%限129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为优秀,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00%解除限售的条件;因激励对象不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而未解除限售的股份由公司回购注销。

5、公司有关限制性股票授予和解除限售程序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全部成就,并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131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15.785万股限制性股票安排解除限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委员签字:
范庆伟:
周国庚:
高 科: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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