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000725):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0号) 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二〇二六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第一节 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二、公司债券发行的核准情况 2024年 7月 8日,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含 100亿元)的公司债券,并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 7月24日,发行人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30号文),公司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0亿元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24个月内完成。 三、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尚处于存续期的债券情况如下: 表:受托管理债券概况
第二节 本次债券重大事项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5BOEK1”、“25BOEK2”、“25BOEK3”、“26BOEK1”、“26BOEK2”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于股东股权无偿划转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0月 16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通知,其已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下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优化调整的通知》,国资委决定对公司股权优化调整,将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管”)所持公司 4,063,333,333股 A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北京电控。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前,北京电控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在公司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为 13.08%,具体情况如下:截至 2026年 10月 16日,北京电控直接持有公司 1,281,947,7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46%;在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北京国管通过《股份管理协议》将其直接持有的 70%股份交由北京电控管理,北京电控取得该部分股份(北京国管直接持有公司4,063,333,3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7%)附带的除处分权及收益权以外的股东权利;在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中,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与北京电控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718,132,8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北京国管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述《股份管理协议》,北京国管在公司拥有的表决权为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30%约 1,21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9%。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后,北京国管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北京电控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将直接持有公司 5,345,281,0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43%,其在公司拥有的表决权比例增加为 16.37%。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拟进行的无偿划转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相关工作尚在继续推进中,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影响分析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电控。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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