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港(002040):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离任暨聘任总经理

时间:2026年10月22日 20:26:52 中财网
原标题:南 京 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离任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002040 2026 057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 -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离任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
2026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
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总经理离任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葛绍庭先生的辞职报告,葛绍庭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葛绍庭先生在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葛绍庭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葛绍庭先生在任职公司总经理期间始终以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最
大化为己任,勤勉地为公司服务,公司对葛绍庭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及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葛绍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聘任总经理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金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金光先生具备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的相应任职资格与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总经理
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3.《总经理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刘金光先生简历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
刘金光先生简历
刘金光,男,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经济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曾任南京港六公司值班调度员;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仪征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码头装卸队助理,码头装卸队副队长,码头装卸队书记兼副队长,码头装卸队队长,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刘金光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因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2,8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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