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002057):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6-044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唐静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唐静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静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持有的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已解除限售股份114,18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51%。辞职后,唐静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唐静女士所负责的财务总监相关工作已进行了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在董事会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吴刚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唐静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党委建议提名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秘书,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唐静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唐静女士具备五年以上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本次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555-5200209 2、联系传真:0555-5200222 3 tangj@sinosteel.com 、电子邮箱: 4、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唐静女士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唐静 女,197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徽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1998年7月至2026年8月,先后担任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主办会计、财务主管、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上市办主任、财务总监,公司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唐静女士持有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已解除限售股份114,18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唐静女士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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