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002057):《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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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10月22日 20:26:3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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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中钢天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条款和具体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
法律顾问。 |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总法律顾问。 |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项和奖惩事项
...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事项和奖惩事项
... |
| 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下列事项
作出决议前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
员过半数通过:
...
(二)聘任、解聘财务总监;
... | 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下列事项
作出决议前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
员过半数通过:
...
(二)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
... |
| 第一百六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
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
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总
监; | 第一百六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
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
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
人;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不超过7名,由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总
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不超过7名,由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
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于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手续。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