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000027):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兑付暨摘牌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22日 20:21:30 中财网
原标题:深圳能源: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兑付暨摘牌公告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股票代码:000027
债券简称:21深能01 债券代码:149676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一)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1深能01
债券代码:149676
债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3日
最后交易日:2026年10月23日
兑付日:2026年10月26日(因2026年10月25日遇休息日,故顺延至
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摘牌日:2026年10月26日(因2026年10月25日遇休息日,故顺延至
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计息期间:2025年10月25日至2026年10月24日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6年10月26日(因2026年10月25日遇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支付自2025年10月25日至2026年10月24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3.债券简称:21深能01。

4.债券代码:149676。

5.债券余额:人民币10亿元。

6.期限:本期债券的债券期限为5年。

7.当前票面利率:3.57%。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选择权条款:无。

10.担保方式:无。

11.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3.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按照《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第5年(2025年10月25日至2026年10月24日)的票面利率为3.57%。每10张“21深能0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035.70元(含税)。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兑付日、摘牌日及最后交易日
1.债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3日。

2.兑付日:2026年10月26日(因2026年10月25日遇休息日,故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3.摘牌日:2026年10月26日(因2026年10月25日遇休息日,故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4.最后交易日:2026年10月23日。

四、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至2026年10月23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深能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按照国家有关机构实际政策执行。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楼9层、29-31层、34-41层
联系人:施诗
电话:0755-83684138
2.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李硕
电话:010-65051166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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