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谷新材(301683):董事会换届选举
证券代码:301683 证券简称:慧谷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0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审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二、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决定提名唐靖先生、黄光燕女士、汪小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黄燕飞女士、鲍卉芳女士、吴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三、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慎审查,认为所有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 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黄燕飞女士、鲍卉芳女士、吴刚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3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靖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化学专业,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广州市高层次人才。1985年至 1988年,任晨光化学研究院助理工程师;1994年至 1997年,任四川大学教师;1997年至 1999年,任德国 Rhenacoat公司技术经理;1999年至 2006年,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2年至今,任广州金德工贸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至 2022年,历任广州慧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2021年至 2023年,任广州慧谷功能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至今,任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至今,任广州尚能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今,任宁波慧广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6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8.75万股,通过广州尚能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慧广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 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1,659.79万股,共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15%,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光燕女士是一致行动人。唐靖先生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尚能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宁波慧广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股东。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光燕女士: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药物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至 1997年,任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工程师;1997年至 1999年,任顺德先达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工程师;1999年至今,历任公司工程师、合成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 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光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广州尚能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慧广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8.5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4%,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唐靖先生是一致行动人。黄光燕女士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尚能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监事和股东,宁波慧广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汪小明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固体物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州市高层次人才。1989年至 2009年,历任广东省钢铁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副所长、党委委员、所长;1989年至 2019年,历任广州良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1998年至今,任广州金德工贸有限公司董事;1998年至今,任广州金诚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至今,历任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2009年至今,任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至今,任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至今,任宁波福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至今,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1998年至 1999年,任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9年至今,任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25年至今,任宁波慈欣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5年至今,任宁波胜恒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6年至今,任宁波君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1999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小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慧广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143.7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8%。汪小明先生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股东、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股东、宁波慧广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陈兴耀先生简历 陈兴耀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选矿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至 1995年,任广东省钢铁研究所炼铁研究室助理工程师;1995年至 1999年,任广东省钢铁研究所金南磁塑有限公司工程师;1999年至 2025年,历任公司工程师、水性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 11月至 2025年 10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5年 10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兴耀先生通过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慧广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证券资管慧谷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102.9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3%。 陈兴耀先生系 5%以上股东公司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宁波慧广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燕飞女士: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会计师协会(ACCA)和香港会计师公会前资深会员。1995年至今,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2007年至2017年,任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至 2016年,任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至 2021年,任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 2022年,任珠海市赛纬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至 2023年,任广东兆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至今,任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至 2024年,任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燕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鲍卉芳女士: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1984年至 1988年,任湖北省郧阳地区司法局律师;1990年至 1993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书记员;1993年至 1994年,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1994年至 2001年,任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至 2003年,任北京市同维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年至今,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至 2018年,任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至今,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至 2016年,任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至 2020年,任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至 2021年,任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 2023年,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 2024年,任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至 2026年 1月,任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至今,任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鲍卉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吴刚先生: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1995年至 1997年,任自贡市金红石厂技术员;2000年至今,历任华南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22年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2024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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