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捷科技(300319):回购股份方案
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9.58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9.58元/股(含本数)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8.06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38%;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9.03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1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7、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9.58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9.58元/股(含本数)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8.06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38%;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9.03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19%,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本次回购,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9.58元/股(含本数)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8.06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38%;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9.03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1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一)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785,427.98万元、流动资产 377,500.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7,896.25万元、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79,402.3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分别占以上指标的1.27%、2.65%、1.97%、12.59%,占比较低。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将公司、股东及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统一,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公司控股股东深圳远致富海电子信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的公司股票;又于2026年7月31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说明控股股东未实际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实际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前述主体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亦无增减持计划。 五、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之日起三年内按照前述用途使用完毕,则已回购但尚未授出或转让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全部予以注销。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决策、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并及时披露,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则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相关人员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4、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八、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九、本次回购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情形,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或拟持股员工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该事项未能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已回购的股份需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存在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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