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301236):委托理财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6-104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前期,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软通数联(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软通”)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或“重庆信托”)、重庆鑫谷弘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谷弘”)签署了实物资产分配相关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鑫谷弘将合计价值人民币4.8亿元的资产及现金分配至重庆软通名下。2026年10月20日,鑫谷弘已向重庆软通交付标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不含收益金额)进行委托理财。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022年5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软通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通技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0,000万元支付《惠渝7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项下第1期信托资金;2022年5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软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支付《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项下第1期信托资金;2022年7月7日,深圳软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3,000万元支付《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项下第2期信托资金。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不含收益金额)进行委托理财。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软通技术购买的“惠渝7号单一资金信托”以及深圳软通购买的“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第1期信托资金)”、“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第2期信托资金)”到期后,因其所投资的底层资产未能实现销售变现,均无法按期全额现金兑付。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2023-081、2024-003)。 据了解,受托人重庆信托将“惠渝7号单一资金信托”和“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均投资于鑫盛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鑫盛21号”)。鑫盛21号最终投向鑫谷弘持有的重庆东方国际广场项目A塔楼和裙楼资产收益权。 公司已在相关定期报告中对委托理财的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等情况进行了披露。 二、委托理财事项进展情况 前期,公司收到受托人转发的《关于召开“重庆信托·鑫盛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的公告》,因鑫谷弘提出愿意提供东方国际广场项目A塔楼约31,484㎡商业、办公房产及110个车位向愿意接受实物资产分配的受益人进行分配,受托人于2025年2月22日-26日中午12时召开受益人大会投票表决《关于可选择实物资产分配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实物资产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实物资产分配的方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受益人大会表决、决策实物资产选择、签署相关协议及实物资产交付、处置等相关事宜。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基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处置、利用实物分配所得资产的便利,公司管理层决定将软通技术持有的“惠渝7号单一资金信托”项下20,000万元信托本金对应的信托受益权,及深圳软通持有的“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项下28,000万元信托本金对应的信托受益权一并变更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软通名下。经重庆信托确认,鑫谷弘将合计价值人民币4.8亿元的资产(办公用房及车位,即标的房产)及现金直接分配至重庆软通名下。2025年3月28日,重庆软通与重庆信托、鑫谷弘签署了实物资产分配相关协议(以下简称“分配协议”)。重庆软通已于2025年3月28日收到现金人民币20,001,547元。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分配协议约定,鑫谷弘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项目资产建设竣工,向重庆软通交付标的房产。由于受中秋节、国庆节假期的影响,各方协商一致将2026年10月20日作为正式交付日期。2026年10月8日,标的房产取得了《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两江新区(区/县)联验[2026]285号),2026年10月20日,鑫谷弘向重庆软通交付了标的房产,并已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实物资产分配收回全部投资,并实现从“惠渝7号单一资金信托”及“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两个信托产品中退出。现标的房产已完成交付,后续公司将积极推进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工作,并持续关注办证进展。标的房产所在区域与公司西南区域业务布局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有利于公司后续资产运营及业务拓展。 四、风险提示 在协议的后续履行过程中,不排除可能出现协议履行不及时或不完整等情况的可能性,相关协议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及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公司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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