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688173):希荻微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6-101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以及公司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对2024年2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2024年2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该用途下回购的股份未来拟出售。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8.53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以下简称“2024年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截至2024年5月20日,公司完成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84,19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409,750,733股的比例为0.5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10元/股,最低价为9.92元/股,均12.45 / 27,194,546.85 价为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不含印花税、交 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2024年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实施的股份回购,如未能在回购完成后3年内出售完毕,则未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出售上述回购股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以及公司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现有2,184,196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的变动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15,428,019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415,428,019股减少至413,243,823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并向工商主管部门办理变更事宜。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审议程序及后续安排 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2024年2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份注销完成之日止。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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