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盾量子(688027):日常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6-043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1份销售商品的合同。合同金额为6,477.27万元。 ? 公司拟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中科大”)签订2份采购服务的合同,合同一金额预计为350.00万元,合同二金额预计为540.00万元。 ? 包含上述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商品合同的金额累计为6,645.82万元(已剔除以前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与关联方签订采购服务合同的金额累计为 1,054.50万元(已剔除以前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二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盾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盾”)拟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1份销售商品合同,为中电信量子集团量子计算项目提供量子计算机(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金额预计为6,477.27万元。 公司拟与中科大签订2份采购服务合同,合同一委托其进行超导量子芯片设计和开发,金额预计为350.00万元;合同二委托其进行量子极限信号放大器的设计和开发,金额预计为540.00万元。 包含上述关联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商品合同的金额累计为6,645.82万元(已剔除以前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与关联方签订采购服务合同的金额累计为1,054.50万元(已剔除以前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4条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包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商品合同的关联交易合同累计6,645.82万元(剔除公司已经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订采购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合同累计1,926.10万元(剔除公司已经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文强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5月26日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2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H2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通信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普宣传服务;通讯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公司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法定代表人:常进 举办单位:中国科学院 开办资金:135,351万元人民币 登记管理机关: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经营范围:培养高等学历理工人才,促进科技发展。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农学类学科高等专科和本科学历教育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哲学类学科研究生班和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理学、工学、管理学类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报》出版。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的关联关系 中电信量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1.86%,并通过与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控股”)、彭承志先生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40.43%的股份表决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电信量子集团及其关联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科大控股为中电信量子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关联董事张文强先生、王湘江先生、甘雨先生、龚豪先生、陈超先生回避表决。 2、与中科大的关联关系 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控股”)系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科大持有科大控股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科大及其关联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超先生回避表决。鉴于科大控股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关联董事张文强先生、王湘江先生、甘雨先生、龚豪先生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盾拟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1份销售商品合同,为中电信量子集团超导量子计算项目提供配套产品及服务,金额预计为6,477.27万元。 公司拟与中科大签订2份采购服务合同,合同一委托其对量子计算核心器件(超导量子芯片)的设计及开发提供技术服务,金额预计为350.00万元;合同二委托其对量子计算核心器件(量子极限信号放大器)的设计及开发提供技术服务,金额预计为54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超导量子计算机产品包含稀释制冷机、电子学测控设备等标准核心组件,以及相应的定制化配置和扩展选项等。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客户定制需求,按照公司销售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在考虑原材料及人工成本、技术复杂度的基础上,经双方谈判确定,最终定价与公司历史销售同类型产品基本保持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向中科大采购的超导量子芯片、量子极限信号放大器等核心器件的设计及开发,属于技术开发服务,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司采购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综合考虑技术复杂程度、研发投入等方面因素,经双方谈判确定,最终定价与公司历史采购同类型服务基本保持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拟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的协议 交易双方: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上海国盾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套、电子学测控设备1套、稀释制冷机1套、信号传输系统和低温器件1套),预估合同金额为6,477.27万元。 支付方式:按合同进度进行付款。 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与中科大签订的协议 合同一 交易双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乙方) 交易标的及金额:超导量子芯片设计和开发,预估合同金额为350.00万元。 支付方式:按合同进度进行付款。 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二 交易双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乙方) 交易标的及金额:量子极限信号放大器设计和开发,预估合同金额为540.00万元。 支付方式:按合同进度进行付款。 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1、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的履约安排 中电信量子集团是中国电信集团控制的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相关合同签署后,各方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与中科大的履约安排 中科大是中国科学院所属的一所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兼有医学、特色管理和人文学科的理工科大学,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中科大签署技术开发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实质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1.01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文强先生、王湘江先生、甘雨先生、龚豪先生、陈超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1.02与中科大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文强先生、王湘江先生、甘雨先生、龚豪先生、陈超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本次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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