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688183):生益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2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9.34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0月2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85,4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89.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6.2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4,999,784.3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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