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汇智能(920289):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920289 证券简称:华汇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7 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0月 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电子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 10月 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赖天明 6.会议列席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董事长张思沅因公出差未能主持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赖天明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人。 董事长张思沅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28)、《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司农专字[2026]25006640355号)》(公告编号:2026-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司农专字[2026]25006640355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30,468.13万元,低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34,441.78万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具体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部分款项的支付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合理节约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规定,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项目款项,并定期或不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无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制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以 183.94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刘冰虎持有的东莞华汇铁骥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汇铁骥”)4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汇铁骥 100%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6年 10月 3日行使完毕,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住所等发生变化。基于上述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改完成后的公司章程名称为《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委派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住所并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制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3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张思沅、张思友、张耀洪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6年 11月 6日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六)《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八)《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九)《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十)《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司农专字[2026]25006640355号) 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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