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星龙(92007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920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6-089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和《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2、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3号》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国义先生、赵国祥先生、赵国忠先生,除此之外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国义先生、赵国祥先生、赵国忠先生。三人长期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具有重要影响。将三人纳入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将其个人利益、公司利益与全体股东利益相结合,调动其推动公司长期战略目标实现的积极性,其获授权益数量与岗位职责、对公司的贡献及本激励计划整体规模相匹配,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4、公司和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出权益或获授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5、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确定以2026年10月20日为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权益的授予日,向15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44.1538万份股票期权,向26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67.3505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10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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