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60024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 10月 30日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会人员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为确认现场参会者的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参会人员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参会人员应给予配合。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应按照股东会通知的要求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四、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需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参会股东要求发言的应在签到时进行发言登记。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应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发言及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言简意赅,原则上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提问,公司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发言。 六、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一种。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按其所持公司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需按股东会通知中的具体操作程序在2026年10月30日规定时段内进行投票。 七、股东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股东录音、拍照及录像,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查处。 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 召开时间:2026年10月30日(周五)15:00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王薇女士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并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本次股东会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审议议案,股东(或股东代表)围绕议案发言及提问;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统计并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十)签署股东会会议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26.8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68亿元。2025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3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4.02亿元;2025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71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296.1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5年末职业风险基金2,126.9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4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84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宋湘连,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霞,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冰,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所处行业标准及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构建持续激励文化,促进公司各业务板块整体协同发展及转型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深入绑定、激励并能有效吸引行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共享发展成果,在充分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激励与约束匹配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制定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拟作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拟作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有关事宜: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直接调减;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数量、行权条件等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身故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9)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拟作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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