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电力(600744):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10月22日 17:56:49 中财网
原标题:华银电力: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公告编号:2026-041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银电力或甲方)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2023年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乙方)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将于2026年12月到期。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拓宽筹资渠道,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 交易限额

日均资金存款余额30亿元
每日最高贷款余额授信项下实时贷款占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协议有效期3年
存款利率范围存款利率将不低于公司在境内全国性商业银行存放 的同种类存款的利率。
贷款利率范围贷款利率不高于境内全国性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 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金融服务费用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同等或相似金 融服务的费用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2023年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于2026年12月到期。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拓宽筹资渠道,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名称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921956572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1号13层1301、14层1401
法定代表人曹军
注册资本65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5年5月1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与 上市公司关系?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中国大唐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大唐集团持有财务公司73.51%股权,因此财务公司是 大唐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与公司的关系均符合《股票 上市规则》第6.3.3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构成关联 关系。
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2025年度(经审计)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00.12491.61
负债总额410.40404.36
净资产89.7287.25
 2025年度(经审计)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9.646.64
营业收入0.060.05
净利润7.974.87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2025年度2026年9月30日
年末财务公司吸收存款 余额405.90亿元400.40亿元
年末财务公司发放贷款 余额329.60亿元334.55亿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日 均存款额度20.00亿元20.00亿元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司存款金额23.20亿元10.42亿元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司存款金额10.42亿元9.79亿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高存款金额32.98亿元13.99亿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 款利率范围0.05%-1.45%0.05%-1.45%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高贷款额度22.00亿元22.00亿元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司贷款金额7.480亿元4.00亿元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司贷款金额4.00亿元3.00亿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高贷款金额7.48亿元5亿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 款利率范围2%-3%2%-2.1%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1.基本服务业务概述
(1)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吸收甲方及其附属公司的存款;办理甲方及其附属公司的贷款;为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服务;为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资金结算与收付服务;为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服务;为甲方及其附属公司的债券融资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2)在乙方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批复的前提下,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或甲方的附属公司的要求或指示向甲方或甲方的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

(3)乙方在为甲方或甲方的附属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乙方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的有关政策,为甲方提供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为甲方或甲方的附属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不低于甲方或甲方的附属公司在境内全国性商业银行存放的同种类存款的利率。与存款服务相关的具体事宜,应以甲方或甲方的附属公司与乙方签署的存款合同为准。

3)关于甲方或甲方的附属公司在乙方的贷款利率,乙方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期限、类别、产业政策等因素进行定价。在同等条件下,贷款利率不高于境内全国性商业银行向甲方或甲方的附属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与贷款服务相关的具体事宜,应以甲方或甲方的附属公司与乙方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4)乙方以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或相似金融服务的费用为甲方或甲方的附属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与其他金融服务相关的具体事宜,应以甲方或甲方的附属公司与乙方签署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4)甲方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乙方保持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该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5)乙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6)甲方在乙方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2.资金统一结算业务
(1)针对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原来与国内各大金融机构发生的结算业务,凡在乙方经营范围之内的且甲方及其附属公司认为对其有利的,均可给予乙方指示,要求通过乙方进行;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结算业务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及其附属公司资金的集中结算业务管理;
(3)因乙方为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资金结算业务产生的结算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综合授信业务
(1)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乙方可以定期向甲方提供授信额度;(2)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在乙方给予的授信项下实时占用额度不得超过50亿元,并按乙方贷款审批规定办理用款、提款手续;
(3)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4)在乙方的综合授信之下,根据存贷比要求,乙方应对甲方及其附属公司的结算量及其他方面的资金需求给予满足。

4.债券融资财务顾问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提供发行交易所债券、银行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财务顾问服务。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对甲方的债券发行提供承销商遴选建议和发行方案意见等服务,财务顾问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5.咨询与培训服务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为甲方提供不同主题、按需定制的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变化和最新发展趋势;
(2)货币市场利率、汇率风险及其规避;
(3)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及其最新发展趋势;
(4)金融衍生产品和风险控制;
(5)电力企业兼并收购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
(6)现金管理。

6.其他服务
乙方将与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个性化的更优质服务。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大唐集团系统的资金管理中心,其主要作用是充分利用集团内部财务资源,集聚闲散资金,为集团成员企业提供存贷款、结算、融资和财务顾问等综合性服务,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加快资金周转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作为大唐集团的成员单位,由大唐财务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一是有利于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通过大唐财务公司的专业性、针对性金融服务,进一步支持公司能源产业的发展。三是该关联交易将有利于实现公司金融资源的有效利用,将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3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7名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其他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