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苑新材(301617):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10月22日 17:17:13 中财网
原标题:博苑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617 证券简称:博苑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3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李成林、汪冬梅、王卫国、潘鹤林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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