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股份(301317):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1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6日以短信结合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阳辉先生、曹亮亮女士、余劲国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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