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605337):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10月22日 17:06:37 中财网
原标题: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2026年10月
目录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关于解除个别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5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6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3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10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30日
至2026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通报到会股东资格审查结果,以及出(列)席会议人员;
(二)董事会秘书金函辉宣读会议须知;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解除个别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补选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本议案对刘斌红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五)与会股东和代表投票表决;
(六)与会股东和代表质询与公司解答;
(七)监票人宣布会议投票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与会董事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股东会相关程序性事宜。务请符合本次会议出席资格的相关人员准时到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现场登记即告终止。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应遵循本须知共同维护会议秩序。

三、本次股东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半小时。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于会议签到时向秘书处登记申请并获得许可,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的多少和登记次序确定,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四、会议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解释和回答股东质询,回答每个问题的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于股东、公司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股东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股东在投票表决时,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的,应在表决表中对每项议案分别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之一,并以打“√”表示;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的,请按累积投票制的有关规定填写投票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网络投票方式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81)。

六、股东会的计票程序为:会议现场推举股东代表作为监票人和计票人,与参会见证律师共同负责监票和计票。监票人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统计表决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出席和全程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议案一: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个别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肖作平先生无法履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解除肖作平先生独立董事职务。自肖作平先生独立董事职务解除后,其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自动终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议案二: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斌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刘斌红女士当选后将补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
刘斌红女士简历
刘斌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副教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从事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教学研究三十多年,曾任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学科竞赛部主任等职务,2022年9月至2024年12月担任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师范大学经管学院财会系副教授,金华市内部审计协会理事。2025年4月至今兼任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斌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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