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301429):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1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11日送达全体董事,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圣卫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周志广先生参加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1-9月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056.53万元,对利润总额影响1,056.53万元,已在公司2026年三季度财务报表中反映。 公司2026年1-9月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32.01万元,以前期间已全额计提减值损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以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杭州普灵特地板技术有限公司(“普灵特”),注册资本264.71万元人民币,主营地板专利技术的开发和推广,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公司拟出资125万元,对普灵特进行增资入股,普灵特控股股东杭州托奇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增资25万元;增资后,普灵特注册资本414.71万元,公司持有普灵特股权比例为30.14%。 本次对普灵特的投资,有利于公司的主营产品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在生产制造上的技术升级,增强公司的知识产权布局,突破传统技术的限制,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范围。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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