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中岩(002542):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9:26:41 中财网
原标题:*ST中岩:关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ST中岩 公告编号:2026-089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受理。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力行工程技术发
展有限公司为原告。

3.涉案金额:1500万元(不含尚未明确的涉案金额)。

4.对公司损益的影响:由于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判决结果尚
未确定,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应对诉讼、仲裁案件,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利益,并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力行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力行”)于近日
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通过12368送达的短信通知,上海力
行与王健追偿权一案已正式立案,案号为(2026)沪0104民初
27782号。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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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讼各方当事人情况
1.原告:上海力行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定区宝钱公路3816号5幢底层;
法定代表人:冯正源。

2.被告:王健。

(二)诉讼机构情况
名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所在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案件事实与理由
2018年11月25日,被告王健作为内部承包人,与案外人
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就“余杭区崇贤至老余杭连接线
(高架)工程PPP项目一工区”签订了《余杭区崇贤至老余杭连
接线(高架)工程PPP项目工程项目管理承包经营协议》。协
议第四条第一点第二款约定:“乙方应确保本项目中还需完成
2900万元的利润部分,另计入甲方或甲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的利润,并纳入甲方对外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表,乙方保
证相应的资金在甲方或甲方子公司进行流转”;第二条约定:“承
包方式约定,乙方对本项目的工程整体承包管理、自主经营、风
险自担,对该项目工程的工期、安全、质量、成本控制、盈利状
况等承担最终责任”;第九条第3款约定“若乙方给甲方或本项
目相关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前述
—2—
合同内容证明,王健为余杭区崇贤至老余杭连接线(高架)工程
PPP项目的内部承包人,对项目的运营和实施有实际控制权,且
对该项目的盈亏承担全部责任。

2023年1月16日,被告王健控制的“余杭高架工程项目经
理部”向原告发出申请,需对上增加“机电设施基础混凝土浇筑”

“机电设施基础开挖土方外运”产值合同,合同金额15000000元。

并载明:原告与总承包单位的专业施工合同于2023年3月开始
办理。同时,需增加对下包括杭州沙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杭州
崇标建材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悦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杭州领顺
建设功能工程有限公司在内的四家公司在内的产值成本,共计产
值金额11278788.35元;基于此,新增产值将给原告带来合同利
润为3721211.65元。

2022年年底,原告按照被告的指示,分别与案外人杭州沙
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杭州崇标建材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悦华建
筑材料有限公司、杭州领顺建设功能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分
别为2619148.52元、2963522.65元、2492157.18元、3203960元;
2023年1月,原告继续按照被告的指示,完成了案外人杭州沙
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杭州崇标建材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悦华建
筑材料有限公司、杭州领顺建设功能工程有限公司付款申请审批,
其中被告王健作为公司经理签字确认。其后,原告代被告王健向
杭州沙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619148.52元,向杭州崇
标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963522.65元,向杭州富阳悦华建筑
—3—
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492157.18元,向杭州领顺建设功能工
程有限公司支付土方工程款3203960元,合计代王健向下游单位
支付款项11278788.35元。原告代王健向下游支付款项后,多次
催促王健履行承诺,协调总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但是王健
拒不办理,也未将原告垫付的款项归还原告。

至此,被告已经造成原告合计11278788.35元的代付款未能
收回,且造成原告利润3721211.65元无法实现。为了维护原告
的合法权益,故诉至贵院,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二)仲裁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垫付款合计11278788.35元,并
自2023年1月17日开始按照中国人民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标准,以11278788.35元为基数,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
息,直至付清时为止;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润款合计3721211.65元;
3.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三、前期已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8日、2022年2月19日、2022年
5月19日、2022年8月6日、2023年1月4日、2023年5月
27日、2023年9月22日、2024年2月2日、2024年6月27日、
2024年8月14日、2024年11月23日、2024年11月28日、
2025年3月19日、2025年5月14日、2025年6月27日、2025
年8月27日、2025年9月13日、2025年9月16日、2025年
—4—
11月8日、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23日、2026年2
月11日、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16日、2026年5月12
日、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22日、2026年7月8日、
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28日、2026年8月29日、2026
年9月2日、2026年9月15日、2026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
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
于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关于诉
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关于诉
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关于诉
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关于诉
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关于重
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关于重
—5—
大诉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关
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9)、《关
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关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关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关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关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8)、
《关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9)、《关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3)、
《关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具体内容请详见当日公告。

四、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连续
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应当披露。

—6—
自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披露《关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
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
仲裁案件共4项,涉案金额合计1749.79万元(含本次披露的仲
裁案件),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
仲裁事项如下:

序 号公司收到受 理/应诉通知 书时间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受理机构涉案金额 (万元)进展情况
12026年10月上海力行工 程技术发展 有限公司王健追偿权纠 纷上海市徐 汇区人民 法院1500.00已受理
小计1500.00——     
其他金额小于1,000万的诉讼、仲裁合计3项249.79——     
合计1749.79——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
能影响
由于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判决结果尚未确定,因此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诉讼、
仲裁案件,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并密切关
注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诉讼案件的相关材料;
—7—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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