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电力(00054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6-89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1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三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出席的股东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授权代表)共54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5,277,065股,占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176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0股,占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53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5,276,965股,占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1761%。 9、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飞、方俊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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