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002066):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6年10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独立董事郑志刚先生、刘建华先生、陆毅先生,董事孙祥云先生、杨娟女士、邱岩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邹琼慧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陈荣建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6-044)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研究讨论和决策事项清单>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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