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002066):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 决议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 于 2026年 10月 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人,实到独立董事 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郑志刚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年审工作安排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 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及年审会计师对有关情况的介绍,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定的 2026年年审工作安排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审计程序、时间安排及人员配备能够满足公司 2026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6年年审工作安排。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此页无正文,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志刚 刘建华 陆毅 2026年 10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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