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000862):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供电项目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供电项目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星能源)于 2026年10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签署<供电项目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2026年10月21日,公司与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 签署了《供电项目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协议》。公司为中铜(西 藏)新能源有限公司“西藏金龙铜矿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供电项 目”一期工程提供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涵盖工程建设管理、安 全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档案管理等全流程管 理。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期竣工验收,交易定价 采用成本加酬金加税金模式,酬金按成本的10%计取,增值税率 6%,按月核算,次月支付。 2.关联关系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中铜 (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 司旗下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 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王文龙先生、宋 军先生、赵娟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胜开 注册资本:476677.10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5年4月18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 务;供电业务;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 务;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 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电气 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 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改则县改则镇阿里地区改则 县鲁仁路40号。 主要办公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改则县改则镇阿里地区 改则县鲁仁路40号 实际控制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历史沿革: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 1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476677.108万元,隶属于央企中国铝 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四级法人单位。该公司设置4个职能部门, 分别为办公室、财务部、装备能源部(技术部、数字化管理部)、 工程管理及运行部(安全环保职业健康部)。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供暖服务等。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实际 控制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四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 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6.3.3条的规定,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 关联法人。 5.股权结构:中铜西藏矿业有限公司持股56.1%,中铝宁夏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3.9%,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0%。 6.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 状况,该关联人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7.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铜(西藏)新能源 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 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西藏金龙铜矿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供电项目 (以下简称供电项目)”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事宜,基于平等自 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概述 公司作为供电项目的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实施单位,负责组 建项目管理团队,成立项目部,全面负责供电项目的工程建设管 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管理;负责供电项目的安全管理、质量管 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结算管理、档案管理、工 程造价咨询管理、设备生产供货监督管理、工程监理管理、综合 协调和沟通工作、工程建设团队的内部管理、竣工验收和投产准 备、开展供电项目相关的科技项目及其他有关供电项目管理的事 项。 (二)成交金额、支付方式 本协议采用成本加酬金加税金形式结算。合同金额由成本 费、酬金和税金组成。 (1)成本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派驻至甲方的乙方人工成本:员工薪酬、各类保险、住房 公积金、企业年金、福利费及各类补贴等;外聘技术人员、评审 专家劳务费等。 ②乙方项目部的经营成本(不含增值税):办公租赁费、住 宿租赁费、食堂开办费、差旅费、通讯费、培训费、工会经费、 设备使用费、材料费、验收费用、办公费(非甲方已承担的办公 费)、业务外包费用等。 (2)酬金:按照成本费用的10%计算。 (3)税金:6%增值税税金。 合同签订生效后,费用付款按照“按月核算、次月支付”的 原则,按实际发生成本加酬金加增值税结算。 (三)协议生效条件及有效期限 1.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 2.合同履行期限:本协议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执行,至供电项 目一期竣工验收完成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充分发挥公司新能源专业技术优势、拓展外部技 术服务市场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战 略发展方向。本次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1,681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供电项目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独 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合作可充分公司发挥新能源专业 技术优势、拓展外部技术服务市场,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 性。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供电项目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协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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