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国航远洋(920571):全资子公司终止合作协议暨解除担保
证券代码:9205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6-158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合作协议暨解除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原合作协议签署及担保披露情况 (一)2023年11月10日,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CENTURYMARITIMELIMITED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CENTURYMARITIMELIMITED(以下简称“CML”)与印度尼西亚公司PTNEMOASIA(以下简称“PTNEMOASIA”)签署《合作协议》,公司为CML履行该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CENTURYMARITIMELIMITED签署<合作协议>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6)。根据《合作协议》CML和PTNEMOASIA拟共同设立印度尼西亚河道运输合资公司开展合作,合作期限为20年,经各方一致同意后可延长或缩短。 (二)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香港子公司对外合资新设印尼航运公司的议案》,同意CML与PTBERANIMERINTISSEIAHTERA、PTPELAYARANCAHAYABERSEMI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合资设立航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100亿印尼盾(约合人民币450万元),其中CML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46亿印尼盾(约合人民币207万元),持股4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香港子公司对外合资新设印尼航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二、本次终止合作协议原因及签署情况 (一)终止合作协议的原因 自《合作协议》签署以来,由于客观环境发生变化,原协议项下拟开展的印度尼西亚河道运输合作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基础。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印尼公司注销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CML持有46%股权的PTPELAYARANGUOHANG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公司”)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注销印尼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9)。 鉴于原协议的合作目的已无法实现,经原签约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各方决定终止原协议,并一揽子结清原协议项下款项、相互免除责任及解除相关担保。 (二)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CML、PTNEMOASIA及PTNEMOASIA的担保方签署《终止合作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原协议及相关合作备忘录正式终止。终止协议的签署日期以协议记载为准。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各方一致同意,原协议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正式终止;原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及合作安排立即终止,原协议对各方不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2.各方确认,原协议项下的所有账目、款项及合作事宜已全部结清,各方互不欠负任何债务、费用或未尽义务。 3.各方不可撤销地免除对方因原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违约责任或追偿权利;公司在原协议项下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随之彻底解除。 4.终止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因终止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福建省福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担保责任解除。公司为原协议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随终止协议的生效而彻底解除,公司不存在因原协议担保产生的任何剩余担保责任。 (二)对合资公司的影响。本次终止后,原协议项下的合作安排不再继续。 (三)财务影响。根据终止协议,原协议项下各方账目、款项已全部结清,互不负债务、费用或未尽义务。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终止合作协议》(TERMINATIONOFCOOPERATIONAGREEMENT)。 特此公告。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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