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300187):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7:56:31 中财网
原标题:永清环保: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正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苏凯、聂灵敏、丁方飞、黄彬彬、夏隆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期间,未有违反有关保密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