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利机械(301298):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
证券代码:301298 证券简称:东利机械 公告编号:2026-054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一)董事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每年给予12万元(税前)津贴,按月度发放。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在公司担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任职的具体岗位及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二)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任期内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和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绩效薪酬经董事会综合评定后,根据评定结果发放: 1)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2)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3)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被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合适人员的; 4)存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不应发放绩效薪酬的其他情形。 4、上述薪酬和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2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