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迅达(300518):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7:51:52 中财网
原标题:新迅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三人,实到独立董事三人(不存在委托出席情况)。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遵循自愿原则,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成华先生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方无需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能有效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后,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经综合考虑,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恒勤 肖劲
蒋玉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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