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30068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

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7:51:33 中财网
原标题:智动力: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锁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共计168人;
2、本次解锁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62,02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238%;
3、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10月23日。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锁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解除限售的相关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8月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184名,激励对象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80.8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84.6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份额为166.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份额为618.05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1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份额为41.6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份额为154.51万股。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6.30元。

5、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及归属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 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 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 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亦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二)股权激励计划审批及授予情况
1、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上述议案已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7日期间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5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2025
《关于调整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2025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回购股份)》,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6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2、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9月25日
(2)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①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姓名职务国籍获授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占拟授予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总量的比 例占授予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比 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外籍人员     
方 江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中国7.53.60%0.0288%
张国书副总经理中国20.96%0.0077%
HANJINSOO核心人员韩国2.51.20%0.0096%
冯俊生核心人员中国香港20.96%0.0077%
PARKDAESUNG核心人员韩国1.70.82%0.0065%
二、公司其他核心人员(178人)150.972.46%0.5790%  
合计166.680.00%0.6393%  
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姓名职务国籍获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占拟授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总量的比 例占授予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比 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外籍人员     
方江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中国7.50.97%0.0288%
张国书副总经理中国20.26%0.0077%
PARKDAESUNG核心人员韩国8.31.07%0.0318%
HANJINSOO核心人员韩国7.50.97%0.0288%
冯俊生核心人员中国香港60.78%0.0230%
二、其他核心人员(179人)586.7575.95%2.2513%  
合计618.0580.00%2.3714%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2025 9 25
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215名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28名4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和预留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15名调整为184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00.00万股调整为980.8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80.00万股调整为784.6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份额由202.2万股调整为166.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份额由677.80万股调整为618.05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0.00万股调整为196.1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份额由50.55万股调整为41.6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份额由169.45万股调整为154.51万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的调整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无调整。

(四)说明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除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人数调整变动内容外,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68名激励对象办理62,029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即上市日期为2025年10月15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10月14日届满。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具体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 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若激 励对象对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则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取 消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对应的考 核年度为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同时设定收入和净利润作为考核指标,收入指标达成最多解锁考核 期对应总数量50%,净利润指标达成最多解锁考核期对应总数量 50%,两个指标分开计算,互相独立,具体如下: ①收入考核指标 各年度对应解除限售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及解除限售比例如 下: 考核 考核 目标值 触发值 解除限售期 指标 年度 (Ym) (Yn) 第一个解除限售 2025年 18亿元 16亿元 考核年 期 度 度营业 第二个解除限售 2026年 20亿元 17亿元 收入 期 度 (Y) 第三个解除限售 2027年 23亿元 19亿元 期 度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的“营业收入”数值作 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的业绩预测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下同。 各考核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各考核年度指标完 公司层面对应可解除限售 考核指标 成情况 比例(M) Y≥Ym M=50% 考核年度营业收 Yn≤Y<Ym M=Y/Ym*50% 入(Y) Y<Yn M=0 ②净利润考核指标①收入考核指标 根据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 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1,591,073,573.72元,未达 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考核指标的 触发值(Yn)16亿元人民币, 公司层面对应可解除限售比例 M=0。 ②净利润考核指标 根据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 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 润-139,512,120.88元,剔除本激 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 销(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 润为-132,997,300.53元。以2024 年净利润-153,868,163.09为基 数,考核年度2025年比2024年 增加的净利润(P)为 20,870,862.56元。 考核年度2025 年度比2024年 20,870,862.5 增加的净利润 6元 (P) 比2024年净 目标值(Pm) 利润增加 1.00亿元      
  考核 指标解除限售期考核 年度目标值 (Ym)触发值 (Yn)  
  考核年 度营业 收入 (Y)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2025年 度18亿元16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2026年 度20亿元17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2027年 度23亿元19亿元  
         
  考核指标各考核年度指标完 成情况公司层面对应可解除限售 比例(M)    
       考核年度2025 年度比2024年 增加的净利润 (P)20,870,862.5 6元
  考核年度营业收 入(Y)Y≥YmM=50%    
   Yn≤Y<YmM=Y/Ym*50%    
   Y<YnM=0    
       目标值(Pm)比2024年净 利润增加 1.00亿元
         

 各年度对应解除限售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及解除限售比例如 下: 考核 考核 解除限售期 目标值(Pm) 指标 年度 考核年 第一个解除限售 2025年 比2024年净利润增加1.00 度比 期 度 亿元 2024年 第二个解除限售 2026年 比2024年净利润增加1.70 增加的 期 度 亿元 净利润 第三个解除限售 2027年 比2024年净利润增加2.40 (P) 期 度 亿元 注1:考核年度比2024年增加的净利润(P)=考核年度的净利润-2024年 合并报表净利润,其中“考核年度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并剔除以 本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股份支付费用)前的数据作为计算依 据,下同。 注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的业绩预测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 诺。下同。 各考核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各考核年度指标完 公司层面对应可解除限售 考核指标 成情况 比例(N) P≥Pm N=50% 考核年度比2024 年 0<P<Pm N=P/Pm*50% 增加的净利润 (P) P≤0 N=0 综上,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 况,公司层面对应各期的解除限售比例为分别根据上表各年度业绩 考核指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完成情况折算为对应比例之 和,即公司层面各考核期解除限售比例为上述公司层面对应可解除 限售比例M和N之和。 若根据上表计算,公司层面对应当期的解除限售比例为0%,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并注销,不得递延至 下期。 2025年考核年 度指标完成情况0<P<Pm 
   公司层面对应可 解除限售比例 (N)N=P /Pm*50% =10.4354% 
  考核 指标解除限售期考核 年度目标值(Pm)
      
  考核年 度比 2024年 增加的 净利润 (P)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2025年 度比2024年净利润增加1.00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2026年 度比2024年净利润增加1.70 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2027年 度比2024年净利润增加2.40 亿元
      
  考核指标各考核年度指标完 成情况公司层面对应可解除限售 比例(N) 
  考核年度比2024 年 增加的净利润 (P)P≥PmN=50% 
   0<P<PmN=P/Pm*50% 
   P≤0N=0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 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 届时依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一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确认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除已离职激励对象8名,获 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的175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 果: 13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结果为“A”,对应个人层   

 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比例(M+N)×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G)。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 示: 个人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可解 除限售比例 100% 100% 70% 0% (G)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 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 除限售的部分,不得递延至下期。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3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结果为“B”,对应个人层面可 解除限售比例为100%;7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为“D”,对应个人层面可解除 限售比例为0%。    
  个人考核结果ABCD
  个人层面可解 除限售比例 (G)100%100%7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余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根据业绩及绩效考核达成情况,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94,371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计619,371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
1、上市流通日:2026年10月23日;
2、解锁数量:62,029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238%;
3、解锁人数:168人;
4、授予价格:6.3元/股;
5、解锁批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6、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如下:
姓名职务国籍获授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数量(股)本次可解除限 售数量占授予 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总量的比 例继续锁定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外籍人员      
方 江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中国7.53,1304.17%45,000
HANJINSOO核心人员韩国2.51,0434.17%15,000
冯俊生核心人员中国香港28344.17%12,000
PARKDAESUNG核心人员韩国1.77094.17%10,200
二、公司其他核心人员(164人)135.156,3134.17%810,600  
合计148.862,0294.17%892,800  
注:①以上数据已剔除已离职及全部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对应需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继续锁定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括本期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D”,本期未解禁,完成回购注销后剩余的继续锁定的限制性股票91,800股;
②上述激励对象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解锁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股)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的比例    
    股份数量 (股)占总股本 的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716,4000.66%-62,0291,654,3710.63%
无限售条件股份258,907,82099.34%62,029258,969,84999.37%
总股本260,624,220100%0260,624,220100%
注:①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2026年9月30日的股本结构表的股份数量。本次解锁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②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2.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股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授予价格。公司在授予日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第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除已离职员工、部分或全部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需回购注销外,其余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168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符合《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16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029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的结论意见
本次解除限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规定的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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