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603936):博敏电子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7:06:34 中财网
原标题:博敏电子:博敏电子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代码:603936 公司简称:博敏电子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二〇二六年十月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电子”)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会议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三、现场参会股东请于2026年10月29日提前抵达会议指定地点并凭身份证原件等证件,待核准股东身份后方可进入会场。

四、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会务工作。

五、股东会只接受具有股东身份的人员发言和提问,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提前登记。股东的发言应围绕股东会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三分钟。

六、本次股东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在现场投票表决时,表示同意的,在对应的方格内打个“√”;表示反对的,在对应的方格内画上一个“×”;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会议期间请各位股东和来宾保持会场安静,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同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9日14点00分
(二)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0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博敏路3号博敏电子创芯智造园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博敏电子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徐缓先生
五、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议程
(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和律师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对出席会议股东的股东资格进行验证。

(二)与会人员签到。

(三)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

(四)董事长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等。

(五)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会须知。

(六)董事长提请股东审议、听取以下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报酬的议案
2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徐缓
3.02谢小梅
3.03刘远程
4.00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4.01苏武俊
4.02汪志锋
(七)推选现场表决的计票人一名、监票人一名。

(八)股东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填写表决票,股东发言及回答。

(九)计票人、监票人统计并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一)律师发表见证意见,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及相关人员在股东会决议或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管理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报酬方案为: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职务的董事报酬,依照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定,未兼任公司职务的董事不领取报酬,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每人12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即每季度3万元/人(含税)。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的相关情况,考虑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推进需要,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同时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及工作衔接,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决定更换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采取邀请投标方式进行。根据评标结果,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国际”)以综合得分最高分中标。公司根据评标结果,拟聘请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费用为135万元/年,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及其他专项审计费用为55万元,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德皓国际协商签署2026年度审计的相关业务合同。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立信中联进行了沟通,其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对此无异议。

德皓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为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健康、稳定发展及工作便利,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进行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徐缓、谢小梅、刘远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将继续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缓先生,出生于1966年3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博敏董事、总经理,博敏有限董事兼总经理,鹏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政协第六届梅州市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电路板行业协MPCA
会副会长,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副会长,梅州市印制电路行业协会( )名誉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博敏执行董事兼经理。社会职务包括: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荣誉副理事长,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SPCA)副会长,梅州市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终身名誉会长,梅州先进制造业产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客家商会常务理事,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

截至本会议资料披露之日,徐缓先生持有公司59,135,019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16%。徐缓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谢小梅女士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谢小梅女士,出生于1965年8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博敏有限董事,深圳博敏执行董事、监事,鹏威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办总监。

截至本会议资料披露之日,谢小梅女士持有公司33,611,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21%。谢小梅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徐缓先生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远程先生,出生于1973年1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强华印刷电机集团鸿云地产公司财务总监,博敏有限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集团副总裁、投资副总裁,深圳博敏和江苏博敏财务总监。

截至本会议资料披露之日,刘远程先生持有公司1,022,300股股票,占公司0.16% 5%
总股本的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议案四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为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健康、稳定发展及工作便利,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拟进行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苏武俊、汪志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苏武俊先生,出生于1964年11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曾任湖南财经学院研究生处处长,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广东财经大学财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研究生院院长,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曾兼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教育会计学会会长,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评审专家,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三级)、硕士生导师,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会议资料披露之日,苏武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汪志锋先生,出生于1977年3月,硕士研究生,法律专业人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主任;现任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耒阳市中科生物有限公司监事,腾冲城隍珠宝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会议资料披露之日,汪志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
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