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000925):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10月20日 23:06:34 中财网
原标题:众合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7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全体董事;2、会议于2026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4、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电子邮件送达方式进行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一)
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综合考察,现提名冯贵年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冯贵年女士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并取得相应证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7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本计划,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2026年10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适用范围内的潘丽春女士、何昊先生、边劲飞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管理办法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认为:本管理办法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管理办法在参加对象、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存续期与锁定期、管理模式、权益处置等安排上合理可行,有利于建立员工与股东利益共享机制,调动核心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2026年10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适用范围内的潘丽春女士、何昊先生、边劲飞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为顺利推进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等;(四)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六)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七)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须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董事会可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适用范围内的潘丽春女士、何昊先生、边劲飞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汇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需求,公司拟改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喜事务所接替中汇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7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同意向银行申请授信,具体如下: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启用后不超过1年。

2、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文晖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启用后不超过1年。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启用后不超过2年。

4、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18个月。

5、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1年。

6、向杭州联合银行三墩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1年。

7、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富阳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启用后不超过1年。

以上授信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在上述授权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授信实际落地情况可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剂。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不超过六个月的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定于2026年11月6日(周五)14:0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7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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