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30134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345 证券简称:涛涛车业 公告编号:2026-051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6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曹马涛、赵龙曼、陈东坡、陈军泽、张建新、臧翠翠。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曹马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良性、稳健发展,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回购股份符合的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7.23元/股(含本数),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07.2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25,489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07.2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62,745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期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授权事项表决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管理层择机处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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