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301323):公司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6-057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中信证券-渤海银行-中信证券新莱福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持有公司股份459,200股(占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的0.43%,占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44%)的股东中信证券-渤海银行-中信证券新莱福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莱福资管计划”)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10月1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59,200股(占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的0.43%,占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44%)。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新莱福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行为。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计划已经期限届满。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股东后续减持计划情况,并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新莱福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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