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军工(601606):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经费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6-025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资金和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经费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安徽“ ” 3,000 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军工)拨付国有资本金 万元,用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子公司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机电”)、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机电”)开展相关项目研制及配套设施建设;集团公司向安徽军工拨付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经费183万元,用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机电”)开展相关项目建设。 ● 426,501,559 58.89% 安徽军工持有公司股票 股,持股比例为 ,为公司控股 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安徽军工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经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涂荣、徐波、周鸿彦、李昌坤回避表决。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属于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除上述关联交易及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不同关联人未发生过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拟为公司所属子公司方圆机电及红星机电相关项目研制及配套设施建设(根据涉密信息豁免披露相关要求,项目名称脱密处理)提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3,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拟为公司所属子公司东风机电相关项目建设(根据涉密信息豁免披露相关要求,项目名称脱密处理)提供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经费183万元。 根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发资本规〔2024〕71号)文件规定“资本预算支持事项承担单位为子企业的,中央企业可直接将资本金注入承担单位,无需层层注资;对于暂无增资计划的股权多元化子企业,可列作委托贷款,在具备条件时及时转为股权投资”。因公司目前暂无增资扩股计划,安徽军工拟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3,000万元和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经费183万元,通过招商银行合肥卫岗支行分别向方圆机电发放2,500万元、红星机电发放500万元、东风机电发放183万元,贷款期限3年,贷款利率为2.1%,具备条件时转为股权投资。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原因 集团公司向安徽军工拨付国有资本金3,000万元和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经费183万元,用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方圆机电、红星机电开展相关项目研制和配套设施建设及公司所属子公司东风机电相关项目建设。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经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涂荣、徐波、周鸿彦、李昌坤回避表决。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相关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属于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以及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安徽军工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发生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安徽军工持有公司股票426,501,559股,持股比例为58.89%,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安徽军工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涂荣 注册资本:47,8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 经营范围:从事国有资本运营和民品科研、生产、销售;对子公司军品科研、生产、销售进行管理。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安徽军工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0,070.16万元,实现净利润-7,141.95万元。 经公司查询,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委托贷款,贷款利率2.1%,不高于外部金融市场同期贷款利率,贷款期限3年。安徽军工遵循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贷款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委托贷款合同尚未签署,合同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为准,本次拟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1.合同主体 借款人: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代理人:招商银行合肥卫岗支行 2.借款金额:2,500万元 3.借款用途:用于相关项目研制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 4.借款期限:3年 5.借款利率:2.1% (二)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合同主体 借款人: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代理人:招商银行合肥卫岗支行 2.借款金额:500万元 3.借款用途:用于相关项目研制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 4.借款期限:3年 5.借款利率:2.1% (三)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合同主体 借款人: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代理人:招商银行合肥卫岗支行 2.借款金额:183万元 3.借款用途:用于相关项目建设。 4.借款期限:3年 5.借款利率:2.1%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安徽军工以委托贷款方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拨付给方圆机电、红星机电的关联交易和将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经费拨付给东风机电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利于相关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的整体业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经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以委托贷款方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拨付给方圆机电、红星机电的关联交易和将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经费拨付给东风机电的关联交易,借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全国性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可增强公司的整体业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经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经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安徽军工以委托贷款方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拨付给方圆机电、红星机电的关联交易和将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经费拨付给东风机电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利于相关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的整体业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条款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经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经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安徽军工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经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非日常关联交易(不含本次关联交易)如下: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属于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除上述关联交易及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不同关联人未发生过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 八、备查文件 1.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决议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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