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传媒(600229):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10月19日 22:46:36 中财网
原标题:城市传媒: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2026年10月26日
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股东行使权力,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14:30
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19日星期一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
(五)参加会议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六)现场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2号出版大厦2楼会议室二、会议议程

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李楷先生为公司董事
2.02选举安蓬生先生为公司董事
2.03选举王东华先生为公司董事
2.04选举马琪先生为公司董事
3.0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陈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3.02选举贾晓钧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3.03选举彭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三、现场会议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会议的会务事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严格按照会议程序安排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应在2026年10月26日14:20前到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2号出版大厦2楼会议室办理签到登记,现场签到登记时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

(四)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会议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需按会议通知中的具体操作程序在2026年10月26日交易时段内进行投票。

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按其所持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在表决票上填写表决意见。公司将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会议决议公告。

(六)公司聘请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为本次会议见证。

议案一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传媒”或“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人数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治理需要,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12名调整为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由7
名调整为4名,独立董事由5名调整为3名。调整后,董事会设董事
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配置情况
结合董事会人数调整方案,同步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配
置,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调整前配置标准调整后配置标准
审计委员会不少于4名3名
提名委员会不少于4名3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少于4名3名
战略委员会不少于4名4名
三、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
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调整董事会人数等事项,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章程条款原章程修订后章程
第七十六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 (公司有两位或者两位以上副董事长 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 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 委员会主任主持。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 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 委员会成员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 其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 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出席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数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股东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 续开会。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 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 计委员会主任主持。审计委员会主任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 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 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 者其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 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出 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数过半数的股东 同意,股东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 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一到二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设董事长一 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
第一百二十二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 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副董事长 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 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 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 务。
   
   
   
第一百四十一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4名,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 董事不少于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 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名,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 董事不少于 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 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
  员。
第一百四十五条提名委员会成员不少于4名,其中独立 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 人。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 体理由,并进行披露。提名委员会成员为 3名,其中独立董 事不少于 2名,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 集人。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 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 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一百四十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4名,其 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 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 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 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 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 3名,其中 独立董事不少于 2名,并由独立董事 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 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 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 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 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一百四十七条战略委员会成员不少于4名,召集人战略委员会成员为4名,召集人由董
 由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 责为: (一)对公司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 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 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 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 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 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 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 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战略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 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战略 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 进行披露。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为: (一)对公司经营目标、中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 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 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 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 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 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 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战略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 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战 略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公司其他治理制度涉及董事会人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数的条款均同步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
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2026年10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议案二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已于2025年9月15日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
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含会计专业独立董事1名),独立
董事人数占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并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李楷先生、安蓬生先生、王东华先生、马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2026年10月11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和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2)。

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履
行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从业经验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合规。

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请各
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议案三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已于2025年9月15日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
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含会计专业独立董事1名),独立
董事人数占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并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陈华先生、贾晓钧先生、彭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简历
详见公司2026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和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履行
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从业经验和履职能力;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规定要求的独立性及任职条件;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合规。

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请各
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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