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同科技(00283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10月 16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10月 19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8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8人,分别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宗柳先生、刘中庆先生、吴宇恩先生、郭栋先生、刘娥平女士、邓琴女士。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宇轩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稳定发展以及管理层经营能力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经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同意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 20,000万元,不超过(含)人民币 40,000万元。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个月内按前述用途使用完毕,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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