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000601):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10月19日 21:51:30 中财网
原标题:韶能股份: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1 证券简称:韶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2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三)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9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10月19日上午9:15至2026年10月19日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大道中16号公
司2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主持人:胡启金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79人,代表股份
244,428,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7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
234,470,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350%;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572人,代表股份9,957,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935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持有公司5%以下
股份的股东(即中小投资者,不含公司董事、高管)及代理人共
计572人,代表股份9,957,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58%。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
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0,197,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91%;反对3,930,74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81%;弃权300,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2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726,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7.5116%;反对3,930,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756%;弃权300,0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0128%。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广州)
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映玲潘学谦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到会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
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
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韶能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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