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威领(002667):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定于2026年11月4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0月29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议案2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议案3-4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4人,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提交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议案中,议案1表决通过为议案3、议案4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11月4日上午8:00至9: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11月3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公司证券部,邮编114051(信函请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张锡刚收,并请注明“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二)联系电话:0412-5213058 (三)指定传真:0412-5213058 (四)电子邮箱:aszk@aszkjqc.com (五)联系人:张锡刚 (六)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9日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注意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 2、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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