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600738):丽尚国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19日 21:06:43 中财网
原标题: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6-066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19.16%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17.05%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是□ 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 否?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时,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3,388,90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3,345,598股,限售股43,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7%。红楼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52,503,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5,892,4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6%,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2,503,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丽尚国潮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红楼集团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起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16,076,4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1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76,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7%,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楼集团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76,4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00,000股,合计减持16,07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楼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红楼集团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93,388,908股
持股比例12.2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取得:93,345,598股 其他方式取得:43,31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原因
第一组红楼集团93,388,90812.27%非公开发行
 洪一丹31,380,0754.12%非公开发行
 朱宝良10,378,0931.36%非公开发行
 朱家辉537,8090.07%非公开发行
 朱洪莹10,000,0001.31%朱洪莹女士为洪一 丹女士之女,洪一丹 和朱洪莹为一致行 动人
 郭德明207,5620.027%非公开发行
 合计145,892,44719.16%—
注:2020年6月24日,红楼集团与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明控股”)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红楼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77,269,101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为元明控股行使;红楼集团将永久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2,503,539股,占总股本的6.90%。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红楼集团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6年7月15日
减持数量16,076,4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8月21日~2026年10月16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1,076,400股 大宗交易减持,15,000,000股
减持价格区间3.73~4.03元/股
减持总金额60,273,781元
减持完成情况已完成
减持比例2.11%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2.11%
当前持股数量77,312,508股
当前持股比例10.15%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否(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 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 (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红楼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 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301031431982889 □不适用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洪一丹□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不适用
朱宝良□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不适用
朱家辉□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不适用
朱洪莹□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不适用
郭德明□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不适用
四、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红楼集团《关于减持结果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线的告知函》,2026年8月21日-2026年10月16日,红楼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本次权益变动后,红楼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31.2508万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2.27%下降至10.15%。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总数由14,589.2447万股下降至12,981.6047万股,持股比例由19.16%下降至17.05%,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仍为5,250.35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


投资者 名称变动前 股数(万股)变动前 比例(%)变动后 股数(万股)变动后 比例(%)权益变动 方式权益变动的 时间区间资金来 源(仅增 持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红楼集团 有限公司9,338.890812.277,731.250810.15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2026/8/21- 2026/10/16不适用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洪一丹3,138.00754.123,138.00754.12///
朱宝良1,037.80931.361,037.80931.36///
朱家辉53.78090.0753.78090.07///
朱洪莹1,000.00001.311,000.00001.31///
郭德明20.75620.0320.75620.03///
合计14,589.244719.1612,981.604717.05------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红楼集团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减持事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楼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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