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莱特光电: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时间:2026年10月19日 20:51:18 中财网
  CFi.CN讯: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24,477,332.42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9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30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47,790张,100.00 6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779,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6,902,112.23元(不含前期已费用化的发行费用990,566.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7,876,887.7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0月12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6]14437号)。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人、公司全资子公司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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