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湖南裕能(30135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裕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增加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已审批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19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实施时可根据与有关机构的协商签订相关融资性或非融资性担保合同和文件),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4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 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实施时可根据与有关机构的协商签订相关融资性或非融资性担保合同和文件)额度的基础上,拟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3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裕能瓮发(贵州)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简称“裕能瓮发”) 2、成立日期:2026年 8月 5日 3、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银盏镇瓮安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 4、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5、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6、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8、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9、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裕能瓮发新设立,暂无财务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10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提升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的担保合同总额为 425,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117,863.20万元。 若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审批通过后,以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的担保合同总额、已审批的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加上本次审议的新增担保总额进行测算,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1,175,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91.21%。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增加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增加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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