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先锋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提示性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郎海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061,823股,质押公司股份2,7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77%,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一、股东股份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1.本次股份拍卖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如下:
郎海涛于2025年7月23日将其持有的1700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给张浩亮用于质押融资,由于其未按期还款,张浩亮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并胜诉,北仑法院于2026年10月12日出具(2026)浙0206执6577号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郎海涛的银行存款30,639,550元及利息,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郎海涛质押股票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7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4.郎海涛最近一年除上述与张浩亮的债务外,不存在其他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除上述与张浩亮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外不存在其他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5.郎海涛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6.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将导致郎海涛先生被动减持公司股票700万股,暂不会导致郎海涛先生丧失第一大股东地位。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7.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8.公司将持续关注郎海涛先生所持股份变动情况,并督促股东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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